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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但打官司期间取得了,这种情况还能不能退房。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5-10-29

首先要明确,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证,这份合同原本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有权主张退房并要求退还购房款。

 

  但这里有个关键时间点:如果开发商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补办了预售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份原本无效的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有效。此时购房者若想退房,就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解除条件,或者开发商是否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比如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等。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 “逾期交房 90 天购房者可退房”,但合同中也会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购房者需在约定的解除期限内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若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视为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即便开发商迟延交房,购房者也无法再以逾期交房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最后建议大家,买房前一定要核查开发商是否已取得预售证,可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避免陷入购房纠纷。如果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要密切关注开发商的预售证办理进度,把握好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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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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