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房产 >

北京离婚律师说,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怎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北京离婚律师说,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问:

我与前夫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当时我只是想早点离婚,就放弃了共同财产,将所有共同财产全部分给我前夫,经法院调解后拿到调解书。现在我觉得离婚时没要财产太亏了,能反悔以前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向前夫索要一些财产是否可以?

太远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您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因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第2款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您为早点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被胁迫和欺诈的情形,故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请求应被法院依法驳回。

离婚协议经民政或法院确定即发生效力,所以,您可以起诉法院索要财产,但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太远律师个人微信号:mengbo-lawyer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婚姻律师说,为买二套房“假离婚”风险大

下一篇: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婚前我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