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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新华网消息 北京晨报讯 (记者 赵孟轶)昨天,全国青联组织了部分青年法律专家在北京图书大厦门前举行《婚姻法》咨询活动。主办者原以为肯定会有不少人来控诉“”、“包二爷”,结果大多数咨询者关心的却是后问题。

  昨天前来咨询的人中,年龄在30岁至40岁的居多。一位30多岁的妇女准备和丈夫离婚,可是又不知道丈夫这几年究竟挣了多少钱,生怕离婚时丈夫会隐瞒财产,自己将来生活无着。一位带着孩子来咨询的女士也是想弄清在国外的丈夫到底有没有钱,孩子的费能不能落实。

  像这样为离婚时财产分割、、抚养费担心的咨询者还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松有认为,过去人们是为怎样才能不离婚而闹得死去活来,现在人们似乎更加实际,也更能以平常心来看待生活中的悲欢离合。一旦爱情成了往事,就不再流连于过去不能自拔,而是更多地为自己和孩子今后的生活做打算,所以现在人们离婚时更关心财产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观念的变化是正常的。正是鉴于这种变化,修改后的《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对财产、个人特有财产、约定财产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基本可以适应夫妻财产多样化、复杂化的需要,也体现了对妇女儿童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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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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