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房产 >

3亿元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在最高法院开庭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全国诉讼标的最大的财产纠纷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所涉及财产超过3亿元。

  此案张某1996年与余某,婚后育有一女。后张某发现丈夫余某有外遇,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2001年5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双方。2002年8月,张某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25%的股权,以及在双方婚姻存续5年其股权所产生的收益。所涉及财产总额超过3亿元。张某还主张根据余某隐瞒财产和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减少余某的份额。经过为时两年多的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拥有的25%股权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收益的50%归原告张某所有。

  张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没有确定股权收益的具体数额,难以。此外,一审法院只是对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拥有的股权所产生的收益进行了平均分割,而除余某在婚前获得的大连长江公司15%的股权外,另10%的股权,即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余某所获得的股权,应确认为双方共同财产。张某还表示,一审法院也没有就余某隐瞒财产和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减少余某的。张某主张共同财产的六分之五归她所有。

  被告余某没有上诉。

  在16日的二审开庭审理时,原告张某及其两名人出庭。被告余某与一审一样,没有出庭,只委托两名律师代理出庭参加诉讼。双方在庭审中出示了有关的证据,并围绕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的股权是余某个人的财产,还是余某任董事长的华力公司投资大连长江公司所拥有等问题,陈述了各自的观点。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分享到:

上一篇:财产分割的概念及有关问题解答

下一篇: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