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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分财产 盯上女儿压岁钱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赵女士欲与丈夫王先生协议,但就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尤其对于女儿小梦(化名)的压岁钱如何处置,双方分歧更大。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赵女士诉称,其与丈夫自由恋爱并于1994年12月登记,婚后生育一女小梦。双方婚后经常因琐事吵架,曾,但双方对未能达成一致。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要求同离婚;女儿由我,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其他开支如女儿的学费、医药费等双方凭票据各出一半;共同存款共10万元,因为女儿每年有3600元的压岁钱收入,其中的4万元应属女儿的财产,剩余6万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被告王先生辩称,我与原告感情已经破裂,同意与原告离婚,但我每月的收入只有1000元,故只同意支付抚养费每月300元。另外,存款10万元全部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意双方各自分得5万元。如果女儿每年都有固定收入的压岁钱,那么学费、医药费等应从这笔压岁钱中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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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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