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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财产怎么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1、明确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区分开来。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双方的:(1)、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A一方以人个财产所得的收益;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究竟属于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财产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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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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