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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如何区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

   根据起来遗产分为三大类:

   1.公民;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3.公司的、和其他合法财产。

   家庭是指家庭全体成员的财产。它包括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

   1.当家庭成员只有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我国和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来处理,如无事选约定,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①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②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业分割。

   ③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确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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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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