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房产 >

夫妻分分居后的财产各归各有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四条规定,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可见,即使夫妻分居,但是仍旧存续,所以应当认定其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享到:

上一篇:如何分割复婚再离婚财产?

下一篇: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离婚时股权该怎样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