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时,把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进行分割。
上一篇: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下一篇:离婚协议约定不明,财产如何分割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