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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时,把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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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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