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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夫妻个人财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的范围,要确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应按《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要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要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签定协商,协议书中所确定的财产即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所签定的协议书,从双方签字时生效。对生效的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公证。

  

  对婚前财产,在关系明确的前提下,可申请,经公证的财产亦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如果认为协议或经公证的财产内容要改变,应重新签定协议书,重新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不经过法定程序,改变是无效的。

  

  归一方所有的协议,按《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是书面的,口头约定无效。

  

  如果夫妻间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或公证财产归谁所有,应按《婚姻法》第十七、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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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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