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房产 >

男方婚外生子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男方婚外生子 财产如何分割

  (1)男方有外遇、婚外生子: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少分给男方财产。

  (2)一般是一人一半,但女方能证明男方有过错时,可以请求少分给男方。

  (3)非婚生子由男方和孩子的生母共同:与女方没有关系,也对分割没有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因为男方要抚养三个孩子,离婚时索要的索要费总和不能超过男方收入的50%。

  2、“现原配女方欲提出离婚,请问如何,可以主张何种权利?”:

  (1)如果只能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写好到法院庭请求立案、等待通知即可。

  推荐阅读:

  

  

  (2)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少分给男方、要求两个子女一人抚养一个。

  3、“是否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如果男方和那女人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是又领了结婚证:可以告他们重婚罪(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案件解决完后再另行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上两种情况:不是重婚罪。

  4、“女方几年来在男方家所种的经济林是否可以申请归女方所有”:

  (1)不是,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但可以请求少分给男方

  (2)同时:女方也可以请求分割男方有外所挣的财产的一半。

  5、“婚后女方住房问题如何解决”:协商,没有住房的,可以在离婚时索要困难帮助。

  6、“几年来所赡养对方父母和抚养孩子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可以。

  7、“还有因为男方过错,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其做绝育手术的补偿”:不可以。因为做节育手术不是男方过错造成的。

分享到:

上一篇:离婚财产分割详细解读

下一篇:新《婚姻法》解释: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