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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离婚分财产就要吃亏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所谓“谁先提出,谁就要在侵害财产上吃亏”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它只是一种不懂得真正含义的谬传。这种误解使一些妇女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放弃离婚的想法,继续忍受死亡婚姻的痛苦,也使一些妇女为了能离婚,自愿接受男方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在财产上做出没有必要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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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禁止草率离婚”,但“禁止草率离婚”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关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该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该条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解决,这跟“谁先提出离婚”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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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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