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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例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问:我和爱人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孩子才一周岁,应该判给谁?如果判给他母亲,我一个月给多少钱生活费,我是一名教师,月收入2500元。还有房子的产权写的是我的名字,是婚后买的,属于吗?如果分割的话,怎么分?

  答:孩子在哺乳期内原则由母亲;现孩子虽然已满一岁,但年龄尚小,判决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要大;抚养费应当是收入的20%-30%;房产应当是婚后取得,但要看资金的来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出资,就应当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原则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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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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