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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解体财产分割基本模式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婚姻解体基本模式

  
原则上均等分割

  基本原则
具体处理时考虑:生产需要、生活需要、财产来源、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

  具体处理方式

  存款:婚后存款均等分割
股票、期货、证券: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动产
家俱、电器、物品: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贵重金属珠宝饰品:婚后取得均等分割

  公房:以下情况,公房使用权益为双方享受:
其一:婚前一方承租,但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
其二: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其三:虽为一方婚前承租,但有另一方的;
其四:婚前一方承租,婚后拆迁后取得的新公房;
其五:其它情形,法院自由裁量

  
不动产
产权房:以下情况,产权房所有权益为双方享受:
其一:婚后出资购得,不论产证是一方还是双方姓名;
其二:婚后出资首付,其余贷款,扣除贷款后的净值;
其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不论婚后是否取得产证,归一方所有,不宜认定为;
其四:一方婚后还贷,一般将房屋判归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关权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五:产证有,一般法院另案处理,不在案中审理;
其六:有父母出资,婚前出资为赠与自己孩子一方;婚后出资,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或协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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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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