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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房产律师解答男方父母婚前买房,如何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男方父母婚前买房,如何保证女方利益?

 

   房子与婚姻,在这个房价比工资涨得快得多的年代,两者已经分不清孰重孰轻。买房或许是普通市民一辈子最大一笔支出,而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现在大多数父母会在子女结婚前或者结婚后帮助购房,那到底应该是在婚前买还是婚后买呢?关于房子和婚姻的法律知识,你应该知道!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女方出装修款----离婚房子和女方一分钱关系没有,这种情况对出装修款的一方最不利!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女士没有份。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太远律师提示:

   对于谁来买房,在什么时间买,能够提供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下面介绍几种可以改变房屋归属权的方法:

一、双方对房产归属以财产约定协议方式予以明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非常专业,建议找专业律师予以帮助);

二、通过房产加名;

三、变更房产所有权人;

四、公证赠与或财产约定协议。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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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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