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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三种情况的产权归属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对于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房屋产权归属,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以为婚前购买的就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并非如此。那么下文就为您具体介绍。

  婚前买房的三种情况下的产权归属不一样: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哪些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知识拓展:

  婚后购买的房产的产权归属:

  1、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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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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