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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能阻止继子女继承房产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汪女士问:

我准备今年结婚,我的未婚夫比我大11岁,而且以前离过婚,还有一个小孩,他离婚时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前妻。我们认识的这些年,一起存下了一笔钱,现在打算在结婚前购置一套新房,但我不愿意他和前妻的小孩将来继承我们的房产,请问我能不能在婚前协议约定,他们的小孩不能继承我们的房产,这样写有法律效力吗?

太远律师解答:

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婚前协议只能约束签订协议的结婚双方,不能约束第三人,包括其中一方婚前生育的子女。所以,在婚前协议中的此类约定并不能阻止继子女继承你们的房产。

在《继承法》中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汪女士的情况,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其他人继承,从而排除继子女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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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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