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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继承娘家房产 假如离婚丈夫有权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依《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你所说情况分析,此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你老公当然有权要求分割。

  付女士与老公十几年了,前年,我爸爸、妈妈先后去世,遗产为一套房子,我唯一的姐姐在国外,她表示因父母平时都是我照顾,她愿意放弃继承,写了放弃继承声明且进行了公证,此房产已过户到我个人名下,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想,我老公提出要分割我的这套房子,我想问一下,这房子是我娘家的房产,老公有权要求分割吗?

  律师:依《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于;从你所说情况分析,此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你老公当然有权要求分割。

  房产纠纷案例:

  李先生在暑假期间找几个工友帮忙我家重新翻建厨房,当时我儿子的几个高中同学趁暑假来我家玩;其中的王同学看到我在砌墙觉得很有趣,于是他自己非要上脚手架上帮着递砖砌墙,结果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现在王某要求我赔偿,我该赔偿他吗?

  律师:王某上脚手架帮递砖砌墙行为是帮工行为,也即劳务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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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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