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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再上法庭分财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按说离了婚就是各过各的生活,然而前不久,一对曾经的夫妻二上法院对簿公堂,一笔2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让他们再次纠缠在一起,法庭上争议。 结婚10年,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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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按说离了婚就是各过各的生活,然而前不久,一对曾经的夫妻二上法院对簿公堂,一笔2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让他们再次纠缠在一起,法庭上争议。

  10年,赵伟和周艳于2004年决定分手,经浦口区法院调解。离婚时,因为听见了拆迁的风声,双方在法院一致同意:婚后共建的住房待拆迁时再行分割。前些日子,赵伟一家拿到了51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周艳认为,除了赵伟母亲和姐姐应得的23万元,其余28万元该由前夫和自己分割。结果,交涉一番后,前夫并不同意,无奈之下她又坐上了浦口区法院的原告席。

  庭审时,赵伟说,房产都是父母传下来的,虽然父亲过世了,可上至今还是老爷子的名字。

  可是法院并不认可赵伟的辩解。通过调阅卷宗法官发现,当初离婚时,双方早就约定好婚后翻建的房屋等拆迁时再予分割。据了解,离婚后,赵伟曾花6万多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经过核算,法院认为,扣除6万多元装修款,赵伟、周艳可对余下的22万进行分割,周艳带着孩子,出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得12万,赵伟分得10万。据此,法院判决赵伟名下拆迁补偿款28万元,其中12万归周艳所有,其余16万归赵伟所有。(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知秋 张艳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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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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