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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收集帮助女方合法争取财产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陈 雷 张 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得知其丈夫 刘 先生已起诉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随其生活,并分割价值高达一千万的房产及公司股份。

陈 雷

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和状副本,得知其丈夫先生已起诉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个孩子随其生活,并分割价值高达一千万的房产及公司股份。

女士对法律知识欠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陈律师。经过交谈,得知女士婚后就在家当起了家庭主妇、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家务和两个孩子的重担。女士同时又一定的证据怀疑丈夫有外遇,急于离婚,而且之前他们曾就离婚的事情多次协商,但因差距太大而无果。陈律师在听取了女士的情况后,对财产状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并建议先充分了解对方可能隐瞒的财产。

后张女士提供了她先生可能隐瞒的所有财产,特别是公司股权状况。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女士提供的线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前往相关单位和部分调取了相关的书面证据,并对为女士设计了答辩意见和调解意见。因为对财产情况基本清楚、也大致知道法院的处理原则,在之后的审理当中,女士并没有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在提出要求两个孩子随自己的抚养的同时,要求对现有共同财产至少要均等分割。先生起初甚至否认自己隐瞒了财产,但在女士提交证据证明刘先生隐瞒财产之后,才不得不承认。鉴于双方财产分割要求差距太大,法院经过两次庭审,多次调解,均未能调解成功。

  可能是刘先生急于离婚、也有可能是无法隐瞒财产,在双方律师和法官的多次沟通后,刘先生最终还是接受了财产均等原则分割的方案,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价值五百多万元的房产归女方、孩子也随女方生活,而男方所有的股权及其他财产归男方所有。

  这起案件最主要的特点是女方多年照顾家庭,缺少了独立,经济上几乎依赖于男方,而男方随着事业成功,也有嫌弃妻子的可能。但女方权益之所以得到保护,还是基于能充分掌握男方的财产状况,并提供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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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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