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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将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常见情况:如果不动产产权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子,此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就没有可能了,因为房产产权交易必须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产权证



  常见情况:如果不动产产权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子,此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就没有可能了,因为房产产权交易必须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就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采用的目的往往在于套取现金后,谎称消耗用尽了,不能不说,这种方法的确可以有效地转移财产。

  处理对策:一般来说,另一方在时,会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因此,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停息抗辩一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确定交易对象,是要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共同财产的事实。虽然物权不适用“”,但如果交易的下家是一方的父母,仍然有法院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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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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