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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间个人房产赠予是否要缴税?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临海市办证大厅房管窗口回复: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受赠人需缴纳赠...

  临海市办证大厅房管窗口回复: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受赠人需缴纳赠予部分房产核定价格3%的、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赠予人需缴纳房产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及附加、、均免征或不征。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是按买卖办理,受赠人需缴纳核定价3%的契税,核定价格和赠予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相关税费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赠予人需缴纳的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不征收。具体而言,营业税,超过5年(含) 的普通住房,免征;不足5年的住房和未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缴纳核定价格5.6%;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和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缴纳核定价格减去原值的5.6%。土地增值税,住宅不征收;非住宅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为差额30%-60%;未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按核定价格不低于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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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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