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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知识产权收益?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要怎么分割?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1、何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知识产权由夫妻双方完成的,当然属于;知识产权在婚后由夫妻一方创造的,一方取得其所有权,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品因出版、上演、播映后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所有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都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

  3、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割?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要离婚,孩子和房子都达成了协议,在对方的稿酬方面发生了纠纷,对方以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为理由,拒绝分割稿酬财产,请问我能分得稿酬吗?

  律师解答:知识产权是指人民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所以,看对方的稿费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确定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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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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