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分割 >

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王女士: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还贷,但房屋升值了,时尚未取得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购买以上3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分享到:

上一篇: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下一篇: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