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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归子女 父母能否擅自处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离婚后,如果房产给子女,产权证更改为子女的名字,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否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进行处理呢?下面请看找法网律师对此作出的回复。

  找法网网友提问:

  了,儿子(五岁)判给女方,判给儿子,商铺产权证为儿子名,女方不告诉前夫下,能私下将商铺卖了吗?

  广州刘小丽律师回复:

  如果在儿子的名下的,且你儿子未成年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广州吴培雄律师回复:

  不能卖掉商铺。

  如果女方卖掉的目的不是为你儿子的利益的话,你可以。

  应当履行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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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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