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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低能残疾 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离婚时,女方抚养孩子,是否可以要求在分割房产方面予以照顾?但是,如果男方有低能残疾缺陷,是否会考虑男方多一点?下面请看找法网律师的答复。

  找法网网友提问:

  我公公在我们后买了房子,产权上写了我的名字,但我老公有低能残疾证,的话,我能分到房吗?小孩已有7周岁,如女儿跟我的话,我能不能多分到点房子?像我们这种婚姻关系,如离婚的话手续方便吗?

  找法网天津王建良律师回复:

  你享有分房的权利,但不一定能分到房,因房屋作为不可分的不动产,只能归一方所有,在一方取得房子的的情况下,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从你讲的情况来看,男方得到房子的理由更充分一些,因为他是残疾人,可能更需要房子.当然如果协商一致,你们仍然可以共同居住该房子.如果你想得到房子,那么你一定要具有比男方更充分的理由.

  至于离婚的程序,比较方便些,但必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诉讼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即必须达到感情破例的程度才能判决离婚。那是要具体分析你们夫妻感情的现状了,光凭你的咨询叙述是很难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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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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