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的离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1979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
1979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