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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志武由台湾回大陆定居起诉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198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4年11月17日陕高法民字〔1984〕12号报告收悉。关于从台湾回大陆定居的杨志武要求与在台湾的配偶林孚离婚的起诉


198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4年11月17日陕高法民字〔1984〕12号报告收悉。关于从台湾回大陆定居的杨志武要求与在台湾的配偶林孚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问题,我们意见:对杨志武要求与在台湾的配偶离婚的起诉,华阴县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杨志武在与林孚离婚以后,方可。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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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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