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今年5月22日(67)法民字第14号函已收悉。经审阅认为:如知女方下落,可由郑灿煌直接去信或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征询女方对的意见;如女方下落不明或拒不答复,可缺席判决。以上意见,供参考。此复
1967年6月15日
上一篇: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实行办法
下一篇: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