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财产分割 >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定金能否当做违约金呢?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摘要: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会对违约金这一概念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可以说是模糊不清的。那么到底什么是违约金呢?我们所说的定金是否可以去当违约金使用呢?

  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他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该向另外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其他的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定金可以当做违约金吗?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

  2、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两者不能并用,否则,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而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

  3、《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无明确限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继承公证后未过户能否

下一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交认筹金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