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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屋被抵押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摘要: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下面就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网友咨询:我承租了一套房屋,之后出租方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催款时我才知道此房被出租方抵押的事实。因出租方未归还已到期的贷款,银行通过法定程序将房产拍卖。请问租赁合同未到期,我是否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律师解答: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此房。

  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王女士承租房屋在先,出租人抵押房产在后,所以承租人王女士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即使银行实现抵押权时通过法定程序拍卖该房屋,王女士的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有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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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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