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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小产权房的风险防范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摘要:“小产权房”一般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那么对于农村小产权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风险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设房屋。因此,小产权房的市场交易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类房屋买卖的合同本身违法且无效。正确认识小产权房交易的风险对于防范房屋交易风险和化解社会矛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购买小产权房所存在四个风险:

  一是办不了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对外销售的,购买这样的房屋在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受保护的,同时,这类房屋在再次转让及遗赠、继承等方面都会面临困难;

  二是违约风险,由于小产权房交易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买卖合同是违法的,也是自始无效的,一旦某一方反悔并诉至法院,法院将判决退款退房,在实践中,很多卖方都是抓住这一点搞一房二卖或者进行其他的违约行为;

  三是拆迁难补偿,购房者虽然有购房合同,但却属无效合同,小产权房不仅不能办理房产证,而且还是违章建筑,有被拆除的危险,业主也不能因为拆迁而得到安置补偿;

  四是房屋的质量没有保证,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出售方不是合法的开发公司,购买后不能享受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售后保修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往往只能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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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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