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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3-05-06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它关系到夫妻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需要在相互协商下得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划分方案。


在财产分割的前提下,夫妻双方首先要考虑的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持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除依法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外,为夫妻所共有。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必须被划分。


从法律角度来说,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方案无法具有绝对的公正性,因为不同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案。一般来说,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包括财产划分和债务分担两个方面。


财产划分主要针对的是在婚姻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协商,按照各自的贡献程度及财产的规模等因素进行划分。但如果协商不成功,法院会根据婚姻形成财产的时间、财产所属、贡献技能等因素进行划分。


债务分担主要指的是双方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在离婚后,夫妻双方所共同持有的债务必须进行公平的划分。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贷款,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进行分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婚前财产或遗赠财产等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个人自主享有。另外,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则法院会予以认可。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往往会涉及到较多的争议和纠纷,因此双方最好在分割财产前都做好充分的准备,从法律规定、公平原则等多个角度进行慎重考虑。此外,谨防掉入一些非法手段中,避免因为财产问题产生过多的波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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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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