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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人去世其继承人反悔,律师凭声明书帮过户|2026年北京借名买房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23

借名买房,出名人去世后继承人反悔怎么办?本案中,借名人祁先生凭借一纸《声明书》成功要回房屋。

2005年,北京某村进行危改拆迁,申某(化名)一家获得四套回迁房屋指标。经人介绍,申某与祁先生达成借名买房约定:祁先生利用申某的拆迁名额购买一号房屋,祁先生支付全部房款142487元,房屋产权归祁先生所有,申某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共同签署了《声明书》,写明上述内容。

协议签订后,祁先生以申某名义支付了全部房款,办理入住后一直居住至今,水电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均由祁先生缴纳。2011年,申某因病去世。2015年,申某的丈夫和子女起诉要求祁先生腾退房屋,法院判决驳回。2016年,申某的家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再次起诉腾退后又自行撤诉。祁先生随即起诉,要求申某的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

申某的家人辩称,双方是租赁关系,祁先生借走购房协议和发票用于抵押贷款,且借名买房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法院审理查明,《声明书》经司法鉴定,确认系申某本人签名,内容合法有效;购房款由祁先生支付,房屋由祁先生实际居住使用,相关费用均由他承担。申某家人主张租赁关系,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法院认定双方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申某的继承人限期协助祁先生办理一号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

出名人去世,借名人更要依靠证据说话。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一纸内容完整的《声明书》经过笔迹鉴定确认真实,加上出资凭证和长期居住事实,即使出名人去世、继承人反悔,法院也会支持过户。本案中申某的家人先后两次起诉腾退,均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功,祁先生反而凭声明书拿到了过户判决。借名买房一定要签书面文件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可通过笔迹鉴定固定真实性。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借名买房确权与腾退纠纷,熟悉出资凭证、票据保管、长期占有三项事实的证明路径,也熟悉出名人擅自处分、出名人去世后继承人否认借名等情形的处理方式。他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创办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围绕借名买房与房屋权属确认持续整理裁判观点。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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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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