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借名买房 >

拆迁安置房借名,兄妹反目,21万元违约金该归谁|2026年北京合同纠纷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22

老宅拆迁分得的安置房指标,妹妹出资借哥哥名义购买,房价上涨后哥哥不认账,这笔账该怎么算?

葛先生与葛女士是亲兄妹。2004年,老宅拆迁,葛先生作为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按政策可购买多套安置房。双方商定,其中一套安置房由妹妹葛女士出资购买,但因葛先生是被拆迁人,只能以他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双方碍于亲情没有签书面借名协议。

全部购房款及面积补差款都由葛女士支付,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收据原件均由她持有,房屋交付后一直由葛女士实际占有使用,物业、供暖等费用也是她承担。开发商因延期交房产生了违约金,葛先生曾专门为妹妹开立银行账户,将一笔违约金存入其中交付给葛女士。

后因房屋价值上涨,葛先生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葛女士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权利归自己所有,并主张开发商剩余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法院查明,借房居住并不需要把购房合同、收据原件交由借住人持有,葛先生将原件交给妹妹显然与常理不符;他专门为妹妹开户并存入逾期交房违约金,也足以说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葛先生支付剩余延期交房违约金213879元。因房屋当时尚不具备办理权属登记的条件,对确权的诉讼请求暂不支持,待具备条件后可另行主张。

没有书面协议,靠什么打赢借名官司?他提示:出名人主动开立账户、把房屋相关收益交付给借名人,是认定借名关系的重要证据;购房原件由谁保管、房屋由谁居住使用,同样关键。安置房暂不能办证时,可以先起诉确认借名关系、索回房屋收益,等具备条件再诉请过户,分步维权。兄弟姐妹之间借名买房同样要写协议,别让亲情在利益面前受损。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借名买房确权与腾退纠纷,熟悉出资凭证、票据保管、长期占有三项事实的证明路径,也熟悉出名人擅自处分、出名人去世后继承人否认借名等情形的处理方式。他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创办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围绕借名买房与房屋权属确认持续整理裁判观点。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分享到:

上一篇:借名房对外出售,买家没付首付起诉过户,法院驳回|2026年北京二手房律师靳双权

下一篇:夫妻共同签字确认借名买房,协议效力获法院支持|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