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三人共有一套老房,协商多年分不下来,最后起诉到法院。判决结果是房屋归大哥所有,由大哥按评估价向弟弟妹妹各支付一笔折价款,分两期付清。判决生效后,大哥只付了第一期,剩下的钱一拖再拖,房子也已经过户到他名下。弟弟妹妹拿着判决书,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担心房子一旦被抵押或者转卖,钱就更难要了。
分割判决之后还有一段路要走。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共有物分割案件时,习惯在起诉阶段就考虑执行的可能,把折价款的支付方式写进诉请。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纠纷诉讼。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共有物分割、房屋折价与协助过户持续整理裁判观点。折价补偿判决的执行与房屋处置,是他重点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共有物分割、折价补偿争议、协助过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异议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判决拿到了,钱还没到手,接下来比的是执行的速度。靳双权律师的处理顺序分四步。第一步查内容:判决主文是否明确了折价款金额、支付期限与逾期利息,给付内容清楚的才能直接申请执行。第二步查财产:房屋是否已经过户到义务人名下,是否设有抵押、是否被其他案件查封,这些决定了处置的顺位。第三步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未按期履行的,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提交房屋线索,申请查封。第四步推动处置:义务人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折价款优先受偿;房屋已被抵押的,需要核算抵押债权与剩余价值。诉讼中还要预判对方的主张,其可能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分期履行,权利人需要及时回应。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共有物分割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折价款执行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判决确定折价款分两期支付,义务人逾期未付。法院查封房屋后,义务人主动履行,权利人全额受偿。
本人代理案件:共有房屋拍卖分割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双方均无力支付折价款,法院依申请拍卖房屋,就价款按份额分配。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支付折价款,同时明确逾期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后续执行提供依据。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执行异议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义务人以房屋系唯一住房为由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折价款属于应当履行的给付义务,异议未获支持。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判决房子归对方,折价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判决确定一方取得房屋、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款的,该给付义务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步骤是:判决生效且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一审法院或者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提交申请书、判决书与生效证明;同时提供房屋线索,申请查封,防止被转移或者另行抵押。执行立案后,法院会向义务人发出执行通知,仍不履行的,可以查封、拍卖房屋。折价款金额较大的,建议在执行阶段一并主张逾期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问题二:房子是对方唯一住房,还能不能拍卖?
符合条件可以。唯一住房并非绝对的执行豁免。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其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拍卖。实践中,折价款金额较大、房屋价值明显超出基本居住需要的,法院更倾向于处置。权利人可以在执行中主动提出保障方案,例如同意从价款中预留租金,减少执行阻力。此外,义务人将房屋过户后又在短期内转让或者抵押的,可以申请追加受让人、撤销相关行为,具体要结合交易时间与对价判断。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