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律师:分家协议如何撰写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在婚姻家庭领域,分家是近些年来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由于上一辈人渐渐老去,而子女众多,家庭矛盾日益显露,便出现了很多分家析产的案件,有些人家为了避免麻烦,往往会签订所谓的“分家协议”来提前分配好家庭中的财产,那么签订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基本案情】

   王爷爷和刘奶奶结婚多年,生有大刘、二刘、三刘和小刘四个子女。为了避免家庭矛盾,大刘曾提议为避免麻烦应提前分好房子,故经过大家一致讨论起草了《分家协议》,二老和大刘、三刘和小刘均签字确认,二刘没有签字表示。

  几年后王爷爷和刘奶奶相继去世,大刘拿着《分家协议》来到法院起诉,希望按协议中内容对家产进行分配。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要经全体利害关系人同意。在该份协议中,作为厉害关系人的二刘没有签字予以确认,事后也并未进行追认,故该协议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太远律师有话说】

 分家协议,指的是父母与成年子女就家庭财产分配和赡养达成的协议。由于分家协议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不存在同一的标准和模板,它的内容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需要就协议的内容做根本判断才能确定。其内容往往涉及各个方面,房屋、赡养、子女抚养等等,涉及多方面利益,故需要协议中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意才可生效。

  分家协议在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往往是家庭内部为了避免矛盾而做出的妥协和统一,故在没有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法院都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故在签订分家协议时,一定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这样才能真正的避免矛盾,和平解决家庭内部纠纷。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下一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涉外房产应该如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