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孙先生最近想购买学区房为孩子上个好学校,不料陷入了“误导”,买了学区房隔壁的房子,这可怎么办?
【基本案情】家住北京的孙先生为了孩子上学,想购买一套西城区的住房。经过中介介绍后选定了一处住房,孙先生询问该房屋是市属某重点小学的学区房,中介则给孙先生该小学招生简章。孙先生看到后认为该房在划片区内,随即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该出房屋,满心欢愉以为孩子的上学有了着落。谁曾想孙先生无意中询问学校得知,该房屋并不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仅是学区房旁边的一处房屋,并不是所谓的“学区房”。
孙先生随即起诉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存在误导,要求赔偿高于市场价部分的损失并退还服务费,中介公司则表示孙先生是自愿购买,合同中也没约定该房是学区房,不应该退还中介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属真实有效,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并未提到学区房,孙先生主张的差价无法得到支持,但是中介也存在一定过程,没有做到谨慎审查房源的义务,故判决中介公司退还中介服务费。
【太远律师有话说】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不平衡,很多家长为了染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不惜花重金选购学区房。单在实践中,购房合同中一般不会注明学区房,所以太远律师提醒买房者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一定要提前像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核实好入学政策及购买房屋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并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卖房人违约导致买房人购买“学区房”无法使用,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差价、损失等。这样才能买的放心安心,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