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在实践中,常常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呢?房屋赠与又是否可以撤销呢?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为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如何处理
若赠与人真的欠他人钱款而未还,却故意以赠与的形式处分其个人财产,则其赠与行为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使该房屋已经进行了过户登记,但只要赠与人的债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行为,则受赠人最终仍然无权取得该房屋。
至于债权人所称的“无效”,这主要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0条的规定。当然,法律为了促使债权人积极行使合法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一定期限的。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若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债权人不再享有该撤销权。
二、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如果房屋产权已转移,那么,无权再收回房屋。
3、如果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又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有权申请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4、如何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的,债权人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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