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下列财产属于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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