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财产怎么分割
军人离婚时有关财产问题的处理与社会上的情况基本相符。即婚姻关系存续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双方对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认定为一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对于军人在部队期间发生的涉及因身体伤残等原因产生的,一般都视为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凡是具有特定性、专属性,应将其归入个人财产中。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对于军人发放的复员费、自助择业费等一次性计发费用,婚姻法解释二中对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