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是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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