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就会吃亏吗?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依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这些规定都明确了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具体办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上吃亏”的问题。

   在上,向法院提起告诉的一方称为人,简称“原告”,诉的一方称为被告人,简称“被告”。“原告”和“被告”是诉讼诉讼地位的代名词,并不说明谁是谁非,也不影响法院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当然也就不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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