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案件中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