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案例:孟先生与沈女士2003年,2002年时,孟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贷款,2004年办理了,2007年双方,沈女士问能否分得房产?
解答: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是婚后办下来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婚姻所得,则可以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增值部分自然归夫妻双方,而一方支付的首付,应当从总房款中扣除,作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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