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前不久,张女士听说属于,才想起自己2009年9月时忘记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张女士咨询,能否再次向法院申请离婚时忘分割的财产?
丰台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的相关规定,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可以向法院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于2009年9月,2011年6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张女士还能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一)》第31条规定:“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