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不一定有效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导言: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公民所立的代书遗嘱,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案件介绍:

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两人有4个子女,即王A、王B、王C、王D.19841011日,王某去世。1994430日,张某承租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间公房。200097日,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拆迁协议中约定:被拆迁人张某因项目建设需要拆迁其居住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款共计85万元。随后拆迁单位支付了拆迁款,张某租住的公房被依法拆迁。

2001 314日,张某与该集团公司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张某以成本价购买的某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房屋管理局就涉案房屋下发了该房屋的房产证,该房产在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某。

2007811日,张某在律师的见证下立下了遗嘱。该遗嘱中载明:立遗嘱人:张某,女,19241213日,现居住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房屋,身份证号110……本人年事已高先将自己的财产作如下说明和处分: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是我承租的公房,2000年被拆迁我获得了拆迁款81万元,后用拆迁款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房屋,现有我和次女王C共同居住,买房和装修花费款项共花费28万元,剩余拆迁款39万元。为了日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我立下如下遗嘱: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诉争房屋中属于我的份额由我次女王C和长子王A共同继承。二、长子负责以下义务:1、维护修缮我和丈夫的目的,相关费用由王A承担。2、在次女王C遇到困难时,给予必要帮助。三、在长子王A不履行其所承担的本遗嘱约定义务时,王A集成的遗产份额有其他子女继承。四、买房剩余的拆迁款项43万,其中40万已经交给了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老年公寓做押金,三年后返还。上述遗产中的现金,属于我的份额部分,由长女王B负责保管,用于我的生活、医疗费、死后丧葬费等支出。在我死后如有余额,归长女王B所有。五、我的遗嘱由律师代书,并请两名律师现场见证。本遗嘱一式三份,本人一份,王B保管一份,律师事务所保管一份。

2010223日,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就涉案房屋换发了诉争房屋房产证,该房产证上登记的涉案房屋产权人仍为张某。20101230日,张某去世。

后王A和其他几名兄弟姐妹因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因此,王A将其余几人起诉至法院,诉求法院判令:1、请求依法确认我母亲张某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的遗嘱合法有效;2、确认我的共同共有房屋继承权,诉争由我和王C继承;3、要求王C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4、要求判决王C限期给予我诉争房屋的钥匙;5、要求判决我在拿到上述房屋钥匙前该房屋的各项费用均由王C负担。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王A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王A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房产继承律师孟博解析:

房产继承律师孟博认为,依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所立的代书遗嘱,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关于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案中,张某所立的代书遗嘱,由某律师事务所齐律师代书,并由该所的两位律师现场见证,立遗嘱人张某亦在遗嘱上签名并按捺指,注明的日期为20081016日。因此,该代书遗嘱符合继承法所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

本案中两位律师并不具备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法定情形,因此其可以作为见证人见证该遗嘱和代书遗嘱。虽然王D主张张某在立遗嘱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未能举证证明其主张,亦为申请进行民事行为能力坚定。法院在充分考量本案证据材料及对证人的质询请款后,认定张某在立遗嘱是意识清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王D等人的主张未能得到支持。

对于张某在其所立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涉及他人财产权益的情况,太远律师认为,张某所立的代书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为涉案房屋及43万元两项。其中涉诉房屋系张某使用其生前承租的位于朝阳区的公房拆迁后所的拆迁款购买,被拆迁公房的承租人系张某,但根据当时的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房屋的在册人口共四人,为张某、王C、赵、张A,除张某之外,其他三人均是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的受益人。在张某使用上述拆迁补偿款购买遗嘱中所涉房屋的情况下,房屋权属有待进一步的明确。张某所立遗嘱中涉及的43万元,其中也应当有被拆迁房屋其他在册人口的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张某所立代书遗嘱存在处分他人财产权益的情形,因此不宜使用遗嘱内容处理所涉房屋及其他财产。因此王A请求确认代书遗嘱合法有效进而确定涉诉房屋的继承权并由王C办理过户、交付钥匙和承担交房前有关费用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

综上,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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